全责方受伤未住院,是否需要进行赔付?
根据法律规定,无责方的赔付责任需依据《民法典》及交强险相关规则确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明确,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赔偿医疗费、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合理费用。同时,交强险实行无责赔付制度,即无论事故责任如何,无责方的交强险需在无责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。本案中,全责方虽未住院,但只要因事故产生了医疗费、误工费等合理损失,无责方的交强险需在对应限额内赔付;若损失超出无责限额,超出部分因全责方自身承担全部责任,无责方无需额外赔付。因此,无责方的赔付责任受法律规定的无责限额和实际损失双重约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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